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綠色食品 |
1. 認證申請
1.1 申請人向其所在市綠色食品辦公室(以下簡稱市綠辦)領取《綠色食品標志使用申請書》、《企業及生產情況調查表》等有關資料,或從浙江農業信息網綠色食品子網(網址http://www.zjagri.gov.cn)下載。
1.2 申請人填寫并向所在市綠辦遞交《綠色食品標志使用申請書》、《企業及生產情況調查表》及以下材料:
(1)保證執行綠色食品標準和規范的聲明;
(2)生產操作規程(種植規程、養殖規程、加工規程);
(3)公司對“基地+農戶”的質量控制體系(包括合同、基地圖、基地和農戶清單、管理制度);
(4)產品執行標準;
(5)產品注冊商標文本(復印件);
(6)企業營業執照(復印件);
(7)企業質量管理手冊;
(8)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。
2. 受理及文審
2.1 市綠辦收到上述申請材料后,進行登記、編號,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認證材料的審查工作,并向申請人發出《文審意見通知單》。
2.2 申請認證材料不齊全的,申請人收到《文審意見通知單》后10個工作日內提交補充材料。
2.3申請認證材料不合格的,通知申請人本生長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請。
2.4 申請認證材料合格的,執行第3條。
3. 現場檢查
3.1市綠辦制定現場檢查計劃,并在計劃得到申請人確認后,委派2名或2名以上檢查員進行現場檢查。
3.2檢查員根據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(以下簡稱中綠中心)《綠色食品檢查員工作手冊》和現場檢查計劃要求,按現場檢查表中檢查項目進行逐項檢查。每位檢查員單獨填寫現場檢查表和現場檢查意見,F場檢查工作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,現場檢查后2個工作日內向市綠辦遞交現場檢查評估報告。
3.3現場檢查不合格,市綠辦書面通知申請人,認證結論按不通過處理,本生產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請。
4.產品抽樣
4.1 現場檢查合格,當時可以抽到適抽產品的,檢查員依據中綠中心《綠色食品產品抽樣技術規范(試行)》進行產品抽樣,并填寫《綠色食品產品抽樣單》。特殊產品(如動物性產品等)另行規定。
4.2 當時無適抽產品的,檢查員與申請人當場確定抽樣計劃。
4.3申請人將樣品、產品執行標準、《綠色食品產品抽樣單》和檢測費寄送綠色食品定點產品監測機構。
5.環境調查
5.1檢查員在現場檢查工作的同時,依據中綠中心《綠色食品產地環境質量現狀調查技術規范(試行)》開展產地環境質量現狀調查,并詳細填寫《綠色食品產地環境質量現狀調查表》和《綠色食品產地環境質量調查人員明細表》。調查后2個工作日內向市綠辦遞交調查報告。
5.2經調查確認,產地環境質量符合中綠中心《綠色食品產地環境質量現狀調查技術規范(試行)》規定的免測條件,免做環境監測。
5.3 根據中綠中心《綠色食品產地環境質量現狀調查技術規范(試行)》的有關規定,經調查確認,有必要進行環境監測的,執行第6條。
6. 環境監測
6.1市綠辦收到檢查員報送的產地環境質量現狀調查報告后,有必要進行環境監測的,在2個工作日內給綠色食品定點環境監測機構發送《綠色食品環境質量現狀調查任務通知書》。
6.2 定點環境監測機構收到通知單后,40個工作日內出具環境監測報告2份,連同填寫的《綠色食品環境質量監測情況表》2份,報送市綠辦。
7. 產品檢測
7.1綠色食品定點產品監測機構自收到樣品、產品執行標準、《綠色食品產品抽樣單》、檢測費后,20個工作日內完成檢測工作,出具產品檢測報告2份,連同填寫的《綠色食品產品檢測情況表》2份,報送市綠辦。
8.預審
8.1市綠辦自收到檢查員現場檢查評估報告、產地環境質量現狀調查報告、《綠色食品產地環境質量現狀調查表》、《綠色食品產地環境質量調查人員明細表》、《綠色食品產品抽樣單》,定點環境監測機構報送的《環境監測報告》及《綠色食品環境質量監測情況表》,定點產品檢測機構報送的《產品檢測報告》及《綠色食品產品檢測情況表》后3個工作日內簽署《市綠辦綠色食品預審情況表》,連同認證申請材料各一式二份報送浙江省綠色食品辦公室(以下簡稱省綠辦)。
9.初審
9.1省綠辦收到市綠辦報送的上述材料后,5個工作日內做出初審結論。
9.2初審結論為“材料不完整或需要補充說明”的,省綠辦向市綠辦發送《綠色食品認證初審通知單》。由市綠辦督促申請人在5個工作日內將補充材料報送市綠辦,市綠辦收到補充材料后3個工作日內報送省綠辦。
9.3初審結論為不合格的,省綠辦向市綠辦發送《綠色食品認證初審通知單》,由市綠辦通知申請人本生長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請。
9.4初審結論為“合格”的,省綠辦將上述材料及《省綠辦綠色食品認證情況表》報送中綠中心。
10. 認證審核
10.1 認證處收到省綠辦報送材料及申請人直接寄送的《申請綠色食品認證基本情況調查表》后,2個工作日內下發受理通知書,書面通知申請人,并抄送省綠辦。省綠辦收到受理通知書后,發送市綠辦。
10.2 認證處組織審查人員及有關專家對上述材料進行審核,20個工作日內做出審核結論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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